主計室掌理本處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對於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辦事細則第17條,根據參考資料中的相關法條,可以解釋為主計室負責處理該審計處的財務、會計和統計事項。此條例的適用可以參考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第25條和第26條。例如,2016年,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根據這條條例在審計工作中負責查核某市政府預算編列情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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