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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任何人不得為下列行為: 一、使受禁止出國處分之國民出國。 二、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法入國。 三、使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於我國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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