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48-1

快速跳轉

選舉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選定公職人員選舉種類,透過電視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辦理選舉及政黨選舉活動;其舉辦之次數、時間、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8-1條,選舉委員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選定公職人員選舉種類,透過電視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辦理選舉及政黨選舉活動。這包括選舉的次數、時間、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都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義。 參考資料可從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48-1條本身,以及中央選舉委員會相關文件中找到相關的規定和辦法。例如,選舉委員會在實際需要中如何選定選舉種類、透過大眾傳播媒體辦理選舉活動的案例和具體辦法。

立法沿革 1

(1120526 增訂)

選舉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選定公職人員選舉種類,透過電視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辦理選舉及政黨選舉活動;其舉辦之次數、時間、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選舉委員會定之。

立法理由本條規範內容由原第四十七條第十項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120526 增訂)

本條規範內容由原第四十七條第十項移列,並酌作文字修正。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8-1 條規定:「選舉委員會得視實際需要,選定公職人員選舉種類,透過電視或其他大眾傳播媒體,辦理選舉及政黨選舉活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8-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48-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