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 7-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聲請回復原狀或聲請撤銷或變更審判長、受命法官受託法官或檢察官所為處分之期間,於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四月十八日修正通過之刑事訴訟法施行時,依修正前之規定尚未屆滿者,用修正後第六十七條或第四百十六條之規定。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刑事訴訟法施行法 第7-15條」送入 AI 平台,快速理解重點

已有 35 人用 AI 分析此法規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