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用藥品檢驗標準 第 182-4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標準適用於豬流行性下痢(Porcine epidemic diarrhea)全病毒不活化疫苗,或應用基因重組技術表現豬流行性下痢病毒蛋白,經細胞或適當表現系統增殖培養及不活化後製成之次單位疫苗之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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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適用於豬流行性下痢(Porcine epidemic diarrhea)全病毒不活化疫苗,或應用基因重組技術表現豬流行性下痢病毒蛋白,經細胞或適當表現系統增殖培養及不活化後製成之次單位疫苗之檢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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