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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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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申訴及再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
第 60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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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學生申訴及再申訴之法律、教育、兒童及少年權利、心理或輔導專家學者人才庫。
各類專家學者如具備學生權利背景或專長者,應優先納入前項人才庫。
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更新人才庫之資訊。
人才庫人員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找編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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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申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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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再申訴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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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章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申訴及再申訴 §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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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章 附則 §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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