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心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監督機關核准,依任務性質遴派專業人員駐境外辦事。
本中心為應業務需要,得報請監督機關核准,依任務性質遴派專業人員駐境外辦事。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應業務需要,明定本中心得經運動部核准後,派員駐境外辦事,至於派駐境外辦事之期間及方式,悉依任務需要定之,併予敘明。
一、本條新增。 二、為應業務需要,明定本中心得經運動部核准後,派員駐境外辦事,至於派駐境外辦事之期間及方式,悉依任務需要定之,併予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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