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起,事業或污水下水道系統符合附表五所列業別及規模者,於申請、變更或展延水措計畫或許可證(文件)時,其廢(污)水或污泥處理評估優先採行附表五所列之最佳可行控制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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