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94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乾式變壓器裝設於室內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一百二十五千伏安以下之變壓器應以耐火隔熱板與可燃性材質分離,或距離可燃性材質至少三百毫米。但標稱電壓六百伏特以下,除通風口外完全封閉且製造廠家說明書未另指示距離者,不在此限。 二、超過一百二十五千伏安之變壓器應裝設於具有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室內。但為攝氏一百五十五度或F級以上絕緣系統之變壓器,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不在此限: (一)以耐火隔熱板與可燃性材質分離,或水平距離一‧八米以上且垂直高度三‧七米以上。 (二)除通風開口外完全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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