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工業用電熱設備之防護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引至電極或加熱線圈之導線,若有碰觸之虞,應以絕緣物掩蔽或防護。 二、連接組件應加以防護。 三、除連接組件外,轉換裝置應完整裝設於不可燃之封閉箱體內。箱門於打開時應有連動裝置啟斷電源。 四、所有控制盤應具正面不帶電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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