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72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導線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暴露於高溫或連接電阻器之導線,應有耐燃包覆,或以耐燃膠帶個別或綑綁成束包覆。 二、沿著滑軌、天車、單軌吊車之滑接導線,得用裸銅、鋼、其他合金或上列金屬合成之堅硬材質。 三、若需可撓者,得採用適用之懸掛電纜、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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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起重機、吊車、單軌吊車及所有滑軌之導線選用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暴露於高溫或連接電阻器之導線,應有耐燃包覆,或以耐燃膠帶個別或綑綁成束包覆。 二、沿著滑軌、天車、單軌吊車之滑接導線,得用裸銅、鋼、其他合金或上列金屬合成之堅硬材質。 三、若需可撓者,得採用適用之懸掛電纜、可撓軟線或可撓電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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