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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 第 645 條
X光設備之防護及接地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高壓組件: (一)X光管等所有高壓組件,應裝設於被接地封閉箱體內,且採用空氣、油、氣體或其他適合之絕緣介質,使高壓組件與封閉箱體絕緣。 (二)自高壓設備連接至X光管及其他高壓組件,應採用高壓遮蔽電纜。 二、低壓電纜連接至未完全密封之變壓器、冷凝器、油冷卻器及高壓開關等充油設備,其絕緣應為耐油型。 三、X光設備及其附屬設備,包括控制器、金屬桌、X 光管支架、變壓器槽體、遮蔽電纜及X光管頭等之非帶電金屬部分,除依第六百十五條規定辦理外應依第二章第五節或第八章第四節規定之方法連接至設備接地導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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