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質安全系統之搭接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在危險場所內,本質安全器具應於該危險場所內作搭接。 二、在非分類場所內,採用金屬管槽作為危險場所內之本質安全系統配線者,本質安全相關器具應依第四百八十三條規定作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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