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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3

於海洋庇護區之心區從事海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確保研究資料利用過程不損害我國海域安全、利益及秩序。 二、不得破壞海洋環境或生態。 三、其他相關法令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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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同意辦法第 3 條規定:「於海洋庇護區之核心區從事海洋科學研究、監測或調查活動者,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確保研究資料利用過…」(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