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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2

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執行單位:指主管機關或受主管機關委託執行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實施保育措施之機關(構)、法人、團體。 二、軍事機關:指國防部及其所屬機關(構)、部隊、學校。 三、補償機關:指依本法執行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實施保育措施人員之所屬機關(構)或委託機關(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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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管機關名詞
  • 法人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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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洋生物資源調查及保育措施執行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執行單位:指主管機關或受主管機關委託執行海洋生物資源調查或實施保育措施…」(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