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12

  1. 1.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查許可計畫之辦理情形,申請人對於稽查應予配合。
  2. 2.申請人經稽查未依許可計畫執行,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改善。
  3. 3.計畫執行人員應隨身攜帶許可文件及可供識別身分之證件,以備查驗。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攜帶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海洋庇護區之緩衝區及永續利用區內申請許可辦法第 12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得隨時派員稽查許可計畫之辦理情形,申請人對於稽查應予配合。申請人經稽查未依許可計畫執…」(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