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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17

領取津貼、補助、獎勵或補貼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發;已發給者,撤銷廢止之,並以書面行政處分令其限期返還: 一、申請文件及資料有隱匿或不實之情形。 二、規避、妨礙或拒絕主管機關或公立就服務機構之訪視或查對。 三、其他違反本辦法之規定。 四、違反保護勞工法令,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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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詞
  • 撤銷名詞
  • 廢止名詞
  • 行政處分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名詞
  • 法令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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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因應國際情勢支持勞工安定就業辦法第 17 條規定:「領取津貼、補助、獎勵或補貼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不予核發;已發給者,撤銷或廢止之,並以書面行政…」(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