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四等書記官非本科上榜分享與工作心得

一、背景&前言
私立大學畢在學期間未修過法律學分
二、考試成績
第一年:未錄取(差0.17…..
第二年:錄取


三、準備方式
我在志X補習(選擇面授) 會選擇面授方式上課是因為了解自己如果沒有很明確的時間表去上課,我會怠惰⋯(會有一堆藉口沒看函授,所以我就選擇到班上課,第一年我還在醫美上班,因為時間關係要常請假,導致公司那邊不太滿意,我就硬撐邊工作邊讀書撐到考前4個月離職當起全職考生,考完大概也知道不會考上,我不想給自己太大壓力(包含經濟、心理)就找新工作當起一般上班族(週休、見紅休、朝九晚六),第二年我大約考前5個月辭職專心準備考試,這兩年考前兩個月我都有參加補習班的奪榜班。
考試策略(我自己這樣想啦⋯ 第一年落榜我認真看了我自己的成績,知道自己可以進步的空間就在三合一憲法法緒的部分,所以第二年我準備的時候,憲法跟法緒我就多著重了一些,至於其他科目我只要求自己維持現狀,應該說我有幫自己的每一科設定目標分數。
讀書方法(分成選擇、申論/各科 選擇:只要有考選擇的科目,我從考前2個月開始就會刷題,參加奪榜班的時候就會考選擇,但是我是會自己另外用阿摩刷題,每天每科都刷一張考卷(不累的時候刷50題,累的時候刷25題),我會紀錄我自己錯的題目或是不確定的答案下來,找到答案之後,會在書本或是單純考法條題,錯的部分特別畫線,之後翻書翻法條的時候我就會特別看過,當然我自己也有整理出筆記(例如債編的請求權時效)
申論:我覺得申論題沒有像選擇那麼好掌握,所以我只靠補習班奪榜班考的申論題在練習,偶爾不想刷選擇題就會看阿摩的申論去想我的答案是什麼,然後再去網路看解題
國文:吃老本 三合一:62 我的英文很爛直接放棄,把握憲法法緒,考前把書本內容看過至少3次,然後沒別的就是刷題,我連特別法都有刷題有看法條,因為我只給自己錯五題的機會,(當時想說英文會中五題,有60就好)好在沒考公司法….
民法:選40/申32(18/14) 本人民法很爛,在唸民法的時候也覺得很痛苦,常常在練申論題的時候,都抓不到重點⋯所以大概知道自己申論題沒辦法把握,就著重在選擇題部分,我很幸運的是第一題考前剛好跟同學討論到,所以有寫出來,第二題我是用法條下去寫
刑法:選38/申42(20/22) 我自己最喜歡刑法,所以我把刑法的筆記做的很透徹,我是自己去印刑法的法條,每一條之間留空白,把所有的爭點、值參判決等等寫在空白處,我每次複習刑法就會看過所有的爭點一次,選擇題不知道為啥兩年都很爛⋯,申論題這次是考比較冷門一點的,因為我複習刑法是每一條我都會看過,因為111年的書記官刑法選擇有考法條考很冷門的,所以112年的時候我就有特別注意,雖然我還是被突襲選擇⋯,反而申論沒有被突襲😅
行政法:47(13/7/9/18) 行政法我也很爛,我在志X面授班是兩個老師都有上,一個是學體系,另一個是學內容,有些東西兩個老師講的不一樣,我會自己去看誰的論點比較說服我,我就採誰的見解,我會用其中一個老師的體系,然後體系下的內容是看書(像是定義、類型)往下寫成筆記,在有爭點的地方直接補充在下面,每次複習的時候就會反覆看過
民訴刑訴:60(16/16/13/15) 訴訟法一直都是很多司特考生覺得很困難的地方,我也沒有什麼特別的方法,就是把老師講過的東西反覆的看,然後先整理大綱整個訴訟的程序進行到結束,中間的內容爭點慢慢理解。
也許我上面的分享也不算什麼分享,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讀書方法,我在做筆記不是全部寫下來,我只會寫下一段判決裡面最重要的那一句話,我看到就會回憶在講什麼忘記就回去翻書,我準備書記官考試只讀老師上課教的東西,其餘的解題書我有買但是只翻過1-2次,可以說幾乎是沒看過,因為我覺得所有的考題都是從最基礎理論開始的,把基礎打穩,後面延伸問題就靠自己的想法寫,當然也不是天馬行空,就像行政法雖然分數很爛,但第四題18分可以說就是我先寫最基礎的理論,再用這個理論去推出我自己的想法呈現在考卷上。
現在在南部某地檢工作,我最一開始填缺就選現在這個地方,因為我知道院方要學追音,我覺得我剛入職已經有很多東西要學,夠躁了還要學新的輸入法,而且這個輸入法在外面根本沒用處,所以就毅然決然選檢方,而且我覺得選院方或檢方一定都有涼缺或屎缺,選到屎缺的院方和選到涼缺的檢方,應該誰都知道該怎麼選,但屎缺或涼缺不可能都不變動,所以按照自己的個性、想法選就好,我認為不需要一昧追求院方大於檢方,但離家近真的必須!!工作快10個月,我沒後悔選在這個地方,未來會不會後悔我也不知道🤷♀️,至少我現在還是很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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