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種戶的戶口分類之改列作業,係由警勤區警員依查訪所得及有關文件,填具「戶口分類改列建議名
冊」,送何單位核定後改列?
分駐、派出所所長
分局
警察局
內政部警政署
屢查不遇人口,經與受查人約定時間,應於什麼時間前實施查察:
時
時
時
時
警勤區移交,係由下列何者負責監督辦理?
分駐(派出)所所長
分駐(派出)所副所長
查勤巡官
分局戶口組長
分局督導人員每人每月應抽查二個勤區,每一勤區查二個鄰,每鄰抽查三戶,合計十二戶之人員,為:
分駐(派出)所所長
分局戶口組長
副分局長
分局督察組長
新接管警勤區佐警,不論勤區戶數多少,應於多少時間內,就勤區戶口全面查察一次:
半個月
一個月
二個月
三個月
警勤區佐警之基本資料,其中的三簿冊,指的是:
警勤區手冊
戶口查察簿
戶口查察記事卡
戶口查察記事簿
警勤區手冊之機密等級,列為:
普通級
密級
機密級
極機密級
下列那些人是一種戶:
性交易犯罪
通緝犯
假釋人
縱火犯
代號:
警察局每年實施戶口總測驗幾次?
次
次
次
次
因案起訴之一種戶,經法院判決無罪確定而無治安顧慮者,得逕行改列為:
一種戶
二種戶
三種戶
四種戶
偏遠地區之警勤區,不能與其他警勤區聯合實施共同勤務者,得設:
檢查哨
安檢哨
駐在所
警衛所
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共同勤務方式可分幾種?
種
種
種
種
警戒、警衛是屬何種勤務方式的工作範圍:
值班
巡邏
守望
臨檢
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勤區查察時數,得斟酌勞逸情形,每日應有:
~
小時
~
小時
~
小時
~
小時
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聯合勤前教育是由那一單位實施:
警察局
警察分局
分駐所
派出所
依警察勤務條例規定,警察勤務機構可分為:
基本單位
督導機構
執行機構
規劃監督機構
下面那些單位歸屬警察勤務機構之基本單位:
分駐(派出)所
警勤區
駐在所
檢查哨
下列那一項非分駐(派出)所設置功能:
執行重點性勤務
犯罪預防
供作服務站
予民眾安全感
勤區查察時數,由警察分局核定,報警察局備查後實施,都市、城鎮地區,每月最低不得少於:
小時
小時
小時
小時
戶口查察實施辦法已廢止,但戶口查察之執行上仍可依據下列何種法規之規定辦理:
戶籍法
警察法
行政程序法
警察勤務條例
巡邏勤務有下列那些特性:
攻勢勤務
無所不至
藏於無形
快速反應
得採半日更替制之派出所,其警力配置應是幾人?
~
人
~
人
~
人
人以下
勤務指揮中心對狀況處置之要求,除報告快、通訊快、行動快之外,還要:
發現快
評比快
結案快
指揮快
依警察勤務督察實施規定,負各級警察機關成敗責任者為:
各級正副主官(管)人員
各級勤務督導人員
各級業務策劃人員
各級勤務執行人員
路檢勤務如警力有二組八人之組合,其任務分工,在警戒工作上應分配多少人?
人
人
人
人
實施臨檢勤務,未查獲違法違規案件,臨檢記錄表應於幾日內簽陳主管(官)核閱:
當天
翌日
三日
四日
當前我們要推行「社區警政」,應以那一個勤務機構之既有組織架構及工作內涵之下,擷取歐、美之優點
推展:
警勤區
分駐(派出)所
警察分局
警察局
巡邏勤務應視需要彈性調整巡邏區線,採:
定時與不定時
順線、逆線
定線與不定線
明線與
暗線交互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