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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行政 94 年民法總則及債編考古題

民國 94 年(2005)商業行政「民法總則及債編」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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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附停止條件之法律行為?何謂附解除條件之法律行為?請各舉一例說明之。 (25 分)
甲駕車不慎撞傷乙,乙經過二年一個月始向甲求償,甲可否拒絕?(10 分)丙 將貨物一批出售與丁,經過一年後始發現報價單上金額寫錯,以致於總金額短少五 十萬元,丙向丁請求償還,丁可否拒絕?請附理由說明之。(15 分)
甲之子乙自幼即參加不良幫派,令甲頭痛萬分,乙高中畢業後仍不務正業,甲乃痛 下決心,登報聲明,與乙斷絕父子關係,乙在外所為,概不負責,甲並於住宅附近 四處張貼此一聲明。某日乙與丙口角,憤而將丙毆傷,丙欲對甲請求損害賠償,是 否可行?試附理由說明之。(25 分)
甲見市面上涮涮鍋行業頗有可為,向乙承租店面一間營業,但甲唯恐生意興隆後, 乙將房屋收回,遂與乙約定租期為五年,不料該店慘淡經營二個月後即草草結束, 甲不堪房屋租金拖累,向乙表示願一次給付五個月租金而解約,乙不為同意,是否 有理?請附理由說明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