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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 95 年刑法概要考古題

民國 95 年(2006)法警「刑法概要」考試題目,共 4 題 | 資料來源:考選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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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現行刑法中之規定,說明準中止犯之成立要件。(25 分)
甲、乙二人將富商張三於住家門口強押上車,擄至某山區進行勒贖。因為甲、乙二 人與張三家人熟識,恐打電話去勒索贖款時,被識破報警。於是將上述實情告知友 人丙,並以五萬元代價,要求丙撥打公用電話給張三家人付款贖人。不料,丙打電 話多次後,為警方偵破,張三終被順利救出。請問:甲、乙、丙三人之罪責如何? (25 分)
十五歲之甲女明知乙男為有配偶之人,卻告知乙男其為滿十八歲之未婚女子,發生 性行為後,甲女發現自己懷有乙男的孩子。甲女之行為是否成立犯罪?(25 分)
甲在超商中竊取一條十五元的口香糖,正欲離去時為店員乙所發現,在超商出口處 乙張開雙手不欲甲離開,並要求另一店員丙報警處理,甲為了脫免逮捕將乙推倒在 地,甲倉皇離去時,口香糖為丙所奪回。試問甲的行為依刑法應如何評價?(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