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程序與技術研究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立法程序與技術研究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歷屆考卷1 種考試・本頁 22 題
本科目全站收錄 22 題,本頁列出其中前 22 題,依考試與年份分組。整卷題目與答案請點各卷連結。
- 第 1 題申論題
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三章「法規之施行」之規定,說明其規範設計, 並請舉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例說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請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說明第四章「同意權之行使」之規範設計。(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A 市、B 縣及C 縣之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分別規定電子遊戲場 業營業場所應距離特定場所1,000 公尺、990 公尺、800 公尺以上。請依 據司法院大法官之憲法解釋,說明前揭A 市、B 縣及C 縣自治條例之「不 同距離限制規定」是否符合中央法令或憲法之規定?(25 分) 【參考法條】 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1 條第1 項:「電子遊戲場業經依法辦妥公司或商業登 記後,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其營業場所合於第八條第一款及第二款規定之證明 文件,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及辦理下 列事項之登記,始得營業:……六、營業場所之地址及面積。……」 電子遊戲場業申請核發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作業要點第2 點:「申請作業程 序:電子遊戲場業依公司法或商業登記法登記後,申請電子遊戲場業營業級別證 或變更登記,應符合下列規定:(一)營業場所1.符合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八 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第二項、自治條例及其他有關規定。……」
(一)
- 第 4 題申論題
A 於民國(下同)107 年5 月10 日向B 縣C 鄉公所提出農業用地容許 作農業設施使用申請書及檢附相關書件,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 許使用審查辦法規定,申請容許將其所有坐落C 鄉系爭土地作雞舍等相 關畜牧設施項目使用,經B 縣政府審查後,認定系爭土地距離學校周界 少於1,000 公尺,不符107 年5 月31 日修正生效後B 縣新設置畜牧場管 理自治條例(簡稱「本自治條例」)關於新設置畜牧場應距離學校周界 1,000 公尺範圍以上之規定,而駁回所請。就此,A 表示不服,主張應 依申請時╱修正前為300 公尺之規定為審查,故提起行政救濟。 針對前揭申請之案件,主要爭執係應如何適用本自治條例規定修正前後 之內容,列表比較如下: 本自治條例修正前後內容之比較 107 年5 月31 日修正生效前 107 年5 月31 日修正生效後 申請新設置畜牧場登記,應具備 下列條件:……新設置畜牧場應 距離商店、廠房、機關(構)、 學校或住宅社區周界300 公尺 範圍以上。 申請新設置畜牧場登記,應具備 下列條件:……新設置畜牧場應 距離商店、廠房、機關(構)或 住宅周界500 公尺範圍及學校 周界1,000 公尺以上。 請依據法令及行政法院之實務見解詳述:B 縣府作成處分,應否依修正 生效後本自治條例之規定辦理?(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法律推定與擬制,有何區別?立法技術上如何呈現?(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何謂立法上的「體系正義」?司法院大法官有何解釋?(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何謂「個案立法之禁止」?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有何規定?司法院大法官有何解釋? (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行政院就立法院所通過的何種議案,得行使覆議權,其程序為何?立法院針對行政 院所移請覆議之議案,如為立法院通常開議期間,應為如何之審議?(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試說明一般法律原則與立法程序規範之關係。(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某市議會制定自治條例,內有條文明定:「本市政府得向××業者收取管理費。管理費 之收取辦法,由本市政府{{局另定之。」試從憲法與立法技術等面向,評析本條文, 並試重擬本條文文字,使其符合憲法規範與應有之立法原則。(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3 條第1 項規定:「經協商之議案於廣泛討論時,除經黨團要 求依政黨比例派員發言外,其他委員不得請求發言。」試從我國立法院運作實況, 論述本條規定之意義與問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試論述何謂「立法效率」,並從立法於民主法治社會中的應有功能,評析「立法效率」 一語在我國立法實務上之問題。(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關於「法位階理論」,中央法規標準法有何等具體規定?而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 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答題時得簡稱「兩公約施行法」)第2 條、 第3 條與第8 條分別規定「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及「各級 政府機關應依兩公約規定之內容,檢討所主管之法令及行政措施,有不符兩公約規 定者,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完成法令之制(訂)定、修正或廢止及行政措施之 改進」。請問法律與兩公約規定衝突時,前述「法位階理論」是否調整?(3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二章「議案審議」之規範設計,何種議案應經三讀會議決, 並說明第三讀會之程序及內容限制為何?(3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臺北市與新北市之交通便利,直轄市民往來密切,假設臺北市與新北市為因應12 年國教之施行,擬一併整合兩市之學前教育及社會教育,作為建立完整教育之合作 關係,其中包括師資、課程及教育行政之跨區域合作等,此時依地方制度法第三章 「地方自治」第二節「自治事項」之規定,得依何種方式辦理?若以訂定行政契約 方式為之,則該行政契約應載明何種事項?而兩市有爭議時,如何處理?(4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請依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說明何種「事項」應以法律定之,並針對這些「事項」 分別舉例說明。(30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關於「國會不連續原則」,是否在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中具體化,請說明其規範設計 之內容。(3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說明何謂「自治規則」?何種層級之何種組織得「訂定自治 規則」?其「名稱」使用有無限制?對於自治規則之訂定,有無監督或審查機制? (40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民主國家之國會運作模式,可區分為「院會中心主義」及「委員會中心主義」二種, 試述其意義各如何?(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試說明法律案、預算案二者在提案、立法院審議程序、效力等有何不同之處?另立 法院經常於預算審議時,附加若干條件、期限或意見之決議,此種決議是否具有法 之拘束力?(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立法技術之任務,在於確保立法政策能夠賦予法律效果,為達成此一任務,法案起 草人在立法技術上應注意那些原則?(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得由法律授權主管機關以「公告」拘束人民之情形有那些?此種立法技術之發展, 其主要原因為何?請舉例說明之。(25 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