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考古題|歷屆國考試題彙整
橫跨多種國家考試的行政程序法與行政訴訟法歷屆試題(選擇題 + 申論題)
歷屆考卷1 種考試・本頁 16 題
本科目全站收錄 16 題,本頁列出其中前 16 題,依考試與年份分組。整卷題目與答案請點各卷連結。
- 第 1 題申論題
我國行政程序法第1 條:「為使行政行為遵循公正、公開與民主之程序,確保依法 行政之原則,………,特制定本法。」請舉出行政程序法中,對於「民主程序」之 相關法條規定。(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有關信賴利益之補償,試問: 行政機關於撤銷行政處分時,行政程序法如何規範之?(15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除了行政程序法所規定的情形以外,在何種情形下亦可能 發生信賴保護問題?(10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依司法院釋字第400 號解釋,國家應對既成道路之地主,給付合理補償。因此,既 成道路之地主可否依據行政訴訟法之規定直接提起一般給付之訴,請求需用土地機 關給付相當補償?理由為何?(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甲公司認乙公司常藉網路等媒體,散布不實報導,誣指甲公司侵害他人專利權情事, 足以損害其營業信譽,嚴重妨礙公平競爭及交易秩序,違反公平交易法諸多規定, 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案經公平交易委員會調查結果,難認乙公司有違公平交易 法情事,乃函覆甲公司檢舉不成立。試問甲公司若不服該函覆,有何途徑尋求行政 救濟?理由為何?(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行政機關能否將其法定權限轉交由其他行政機關行使?請依行政程序法之規範精神, 闡述權限變動的原則與例外。(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何謂行政程序?(10 分)其與訴訟程序有何不同?(1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專利舉發人不服專利舉發不成立,應提起何種行政訴訟?(10 分)理由為何?(1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諸如「可供產業上之利用」、「依申請前之先前技術所能輕易完成」或「申請前相 同或近似之新式樣」等用語,法學上如何予以抽象描述?(10 分)在行政訴訟中, 法院能否對這些用語進行審查?(1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甲診所為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違反全民健康保險法第58 條規定, 自立名目向保險對象收取費用,經查證屬實,遭行政院衛生署中央健康保險局依全 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約定,予以停止特約一個月。請依司法院大法官 相關解釋,分析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合約之性質與法律關係,發生履約 爭議時,得如何提起救濟?(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甲原為大陸地區人民,合法與臺灣地區人民結婚後,並於民國96 年依法取得臺灣 地區身分證。同年2 月,參加公務人員初等考試筆試及格錄取,經行政院人事行政 局分發至某公立國民小學占書記職缺,實務訓練期滿後,由考試院核發考試及格證 書,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民國97 年3 月經其服務之直轄市人事處發現, 甲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 條第1 項前段規定,設有戶籍未滿十 年,依法不得任用,而拒絕辦理甲派代送審作業,並令其離職。甲得否主張平等原 則、比例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司法院大法官就此之相關解釋見解為何?其救濟途 徑為何?(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何謂職權調查?主管機關及行政法院應如何行使?請比較二者異同。(25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試依據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說明及比較立法機關授權行政機關發布命令時,其 特定授權與概括授權之規範密度、規範事項範圍及明確性要求,並舉例附理由說 明之。(25 分)
- 第 1 題申論題
何謂裁量餘地?行政法院對於行政機關所為之裁量處分得否進行審查?請附理由說 明之。(25 分)
- 第 2 題申論題
若市民甲向某市政府工務局申請發給建築執照,工務局核發給甲之建築執照雖載明 甲可立即動工興建房屋,但加註附款載明甲於房屋完工時,應於建築基地周圍興建 排水系統。問:該建築執照所附加之附款種類為何?若甲蓋好房屋後遲遲不建排水 系統,工務局得如何處理?若甲認為工務局要求其興建排水系統係屬違法,得如何 提起救濟?(25 分)
- 第 3 題申論題
請附理由說明下列行為之性質,若該行為之相對人或涉及之人不服,應如何救濟? 役男徵兵體檢之體位判定。(8 分) 行政機關之雇員甲被該機關通知解僱。(8 分) 甲向地政機關申請辦理某筆土地之所有權移轉登記,該地政機關函覆甲,告知某 法院因另案債務糾紛,已來函囑託該地政事務所就申請之土地為查封登記,希望 甲直接向法院申請塗銷該項查封之登記。(9 分)
- 第 4 題申論題
某日豪雨不斷,甲縣政府依據氣象局之預報,認為乙鄉之丙村有發生土石流之急迫 危險,乃下令要求全村之居民計ABC 等150 人撤離家園,其中A 等10 人拒絕離開, 縣政府乃強制其撤離。事後,因降雨並未如預測多,而未發生土石流,A 等10 人乃 以侵害其自由權為理由,向縣政府請求國家賠償,縣政府拒絕A 等賠償之請求,A 等乃向管轄之高等行政法院訴請縣政府應賠償其每人新台幣10 萬元。問:高等行政 法院對該國家賠償案件應如何處理?(25 分)
資料來源:考選部歷屆試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