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車連坐可罰1.5萬 再犯肇事併科罰金最高300萬
嚴懲酒駕已是全國共識,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加重酒駕刑罰、行政罰相關條文及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其中「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案」,將酒駕未肇事刑度從最重可判兩年增為三年,併科罰金也從最高二十萬元提高到三十萬元。酒駕再犯肇事者的刑度不變,但增訂得併科最高三百萬元罰金,再犯年限也從五年延長為十年;酒駕三法預計將由總統公布後實施。因此,以後一般民眾有酒駕紀錄者十年內再酒駕,甚至致人於死,將面臨無期徒刑、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的重刑。
對於酒駕肇事者,現行條文無論初犯或再犯都沒有併科罰金。初犯酒駕致人於死者,目前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五年內再犯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10年內累犯公布姓名、照片
三讀條文針對酒駕肇事者新增併科罰金,致人於死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再犯年限也從五年延長為十年,再犯肇事致人於死者,增訂得併科三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得併科兩百萬元以下罰金。
另,立法院院會昨也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明定十年內兩度酒駕的累犯,可公布姓名、照片和違法事實;並將酒駕同乘者「連坐罰」金額提高到六千至一萬五千元。
此外,院會也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案」,相關罰金均較一般刑法更高;軍人酒駕未肇事刑度,從現行最重兩年有期徒刑改為三年,併科四十萬元以下罰金;酒駕致人於死者,新增併科二二○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新增併科一二○萬元以下罰金。
軍人酒駕再犯致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新增得併科三二○萬元以下罰金。
https://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497700個人是覺得公布姓名、照片對實務上辨認效果有限
各位覺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