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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後前任申請支付令說我欠他錢

生活法律2023-07-22@a101110111
想請問
男女雙方交往期間金錢往來密切
同居期間房租水電
生活開銷都是由我支付
房子租屋是登記我的名字
因前任工作不穩定所以沒有計較
那時候我收入也比較高
交往多負擔費用也沒關係

到交往後期因換工作空窗期金錢壓力大
有跟男方吵錢的事情
希望男方幫忙負擔房租開銷
畢竟他約兩年白吃白住水電一毛都沒付
後來因為我不開心
他想示好所以主動匯款說要幫我
前後加起來約9萬元(有匯款紀錄)

分手已有一段時間
前任現在要 要回那些費用
還去申請支付令…….
目前已調解一次 開簡易法庭
法官意思有匯款紀錄就成立借貸關係
要我想辦法提出證明無借貸
但分手好一段時間早已沒留對話
確定沒有開口跟男生借錢
基於當時還有情感關係
提出希望男生幫忙負擔房租
也有過爭執
後續男方自己匯款說要幫忙的

10萬元的借款非屬實
與他同居我負擔的房租水電開銷將近22萬
他一毛錢都沒負擔 真的很不公平
想請問女生目前該怎麼做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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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j236967
已經進入訴訟,建議還是儘快去找律師諮詢,對台端權益的維護比較有保障!
2023-07-250
a101110111
謝謝你,會先去詢問免費法扶律師。
2023-07-250
yang76830
有點納悶,支付命令那麼好過?
再說了只有單純匯款證明,就是借貸?😑😑😑
2023-08-100
留言
yang76830
有點納悶,支付命令那麼好過?
再說了只有單純匯款證明,就是借貸?😑😑😑
2023-08-100
a101110111
謝謝你,會先去詢問免費法扶律師。
2023-07-250
ej236967
已經進入訴訟,建議還是儘快去找律師諮詢,對台端權益的維護比較有保障!
2023-0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