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前任申請支付令說我欠他錢生活法律.2023-07-22.@a101110111想請問男女雙方交往期間金錢往來密切同居期間房租水電生活開銷都是由我支付房子租屋是登記我的名字因前任工作不穩定所以沒有計較那時候我收入也比較高交往多負擔費用也沒關係到交往後期因換工作空窗期金錢壓力大有跟男方吵錢的事情希望男方幫忙負擔房租開銷畢竟他約兩年白吃白住水電一毛都沒付後來因為我不開心他想示好所以主動匯款說要幫我前後加起來約9萬元(有匯款紀錄)分手已有一段時間前任現在要 要回那些費用還去申請支付令…….目前已調解一次 開簡易法庭法官意思有匯款紀錄就成立借貸關係要我想辦法提出證明無借貸但分手好一段時間早已沒留對話確定沒有開口跟男生借錢基於當時還有情感關係提出希望男生幫忙負擔房租也有過爭執後續男方自己匯款說要幫忙的10萬元的借款非屬實與他同居我負擔的房租水電開銷將近22萬他一毛錢都沒負擔 真的很不公平想請問女生目前該怎麼做才好法律知識31251 最新修法、憲法法庭、大法庭任你搜 AI 白話文讓你看懂法條,秒懂條文不再死記硬背 馬上使用搜尋引擎 🔍Like this Post?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吧!熱門留言ej236967已經進入訴訟,建議還是儘快去找律師諮詢,對台端權益的維護比較有保障!2023-07-25.0a101110111謝謝你,會先去詢問免費法扶律師。2023-07-25.0yang76830有點納悶,支付命令那麼好過?再說了只有單純匯款證明,就是借貸?😑😑😑2023-08-10.0留言yang76830有點納悶,支付命令那麼好過?再說了只有單純匯款證明,就是借貸?😑😑😑2023-08-10.0a101110111謝謝你,會先去詢問免費法扶律師。2023-07-25.0ej236967已經進入訴訟,建議還是儘快去找律師諮詢,對台端權益的維護比較有保障!2023-07-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