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回💬 時事板

藐視國會罪是否違憲呢?

💬 時事2024-05-29瀏覽 566

近日藍白的藐視國會罪已三讀通過,但是否違憲呢?

疑問

回覆 2表情 0瀏覽 566

分享給可能需要的親朋好友:LINEFacebookEmail

熱門留言TOP 2

匿名 · 2024-06-11

憲法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對法律是否違憲只做抽象審查,意思就是可以自圓其說。 現在司法院大法官,考試院長,監察院長,都是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簡單來說全部五院有四院都是受總統恩惠提名。 再加上唯一一院沒有受總統恩惠的立法院,還有很多綠委在抗爭。以權力分立的原則來看,的確不能讓政務官在立院備詢的時候,故意說謊(藐視國會)。

👍 0

匿名 · 2024-06-21

首先還是要先附上三讀通過的條文 刑法§141-1:「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大家拆分這邊的客觀構成要件... 1.行為主題:限公務員(§10 II) 2.行為客體: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該事項之存否,足以影響結果,須具體個案判斷) 3.行為:虛偽陳述(以“其陳述內容與客觀事實不一致”為主,輔以“故意使結果發生偏差”之主觀意圖,兩者綜合判斷) 4.行為時附隨情狀:在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 (2、3的定義,在平等原則的憲法框架下,應該是可以準用§168偽證罪的相關定義) 這部分沒有涉及人民基本自由的權利,所以在審查密度上,管見猜測大法官們應該會採取寬鬆審查,再來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跟平等原則。 (個人覺得,加上合憲性解釋的法學方法的話,如果大法官真的要判違憲,應該會主張這條改成具體危險犯,讓司法具體審查個案公務員的陳述,是否真的有侵害國家法益的具體危險)

👍 0

全部留言2

匿名 · 2024-06-11

憲法大法官組成憲法法庭,對法律是否違憲只做抽象審查,意思就是可以自圓其說。 現在司法院大法官,考試院長,監察院長,都是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簡單來說全部五院有四院都是受總統恩惠提名。 再加上唯一一院沒有受總統恩惠的立法院,還有很多綠委在抗爭。以權力分立的原則來看,的確不能讓政務官在立院備詢的時候,故意說謊(藐視國會)。

👍 0

匿名 · 2024-06-21

首先還是要先附上三讀通過的條文 刑法§141-1:「公務員於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時,就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為虛偽陳述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幫大家拆分這邊的客觀構成要件... 1.行為主題:限公務員(§10 II) 2.行為客體:其所知之重要關係事項(該事項之存否,足以影響結果,須具體個案判斷) 3.行為:虛偽陳述(以“其陳述內容與客觀事實不一致”為主,輔以“故意使結果發生偏差”之主觀意圖,兩者綜合判斷) 4.行為時附隨情狀:在立法院聽證或受質詢 (2、3的定義,在平等原則的憲法框架下,應該是可以準用§168偽證罪的相關定義) 這部分沒有涉及人民基本自由的權利,所以在審查密度上,管見猜測大法官們應該會採取寬鬆審查,再來看明確性原則、比例原則跟平等原則。 (個人覺得,加上合憲性解釋的法學方法的話,如果大法官真的要判違憲,應該會主張這條改成具體危險犯,讓司法具體審查個案公務員的陳述,是否真的有侵害國家法益的具體危險)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