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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務(關閉地區的宣布)(綜合)公告

章號
Cap. 285C
版本日期
條文數
5
第1條引稱

本公告可引稱為《礦務(關閉地區的宣布)(綜合)公告》。

第2條關閉某些地區不准作探礦或採礦之用
第a條

位於新界城門水塘附近針山的一幅面積約為172,800平方米的土地,即在土地註冊處存放的圖則上塗上紅色的地區;

第b條

新界沙洲島全島;

第c條

位於新界沙田黃竹洋,即在存放於沙田民政事務處編號為STM 5339的圖則上所劃定並塗上粉紅色的各個地區。

5 條

引用此法例

《礦務(關閉地區的宣布)(綜合)公告》(電子版香港法例,資料來源:DATA.GOV.HK)。轉引自 LawPlayer,https://lawplayer.com/hk/act/hk-cap-285C(檢索日期:2026-07-06)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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