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條
任何人獲發根據第6(2)條發出的指示,而不遵從該指示內的任何規定,即屬犯罪。
商船(防止及控制污染)條例 第1條
任何人獲發根據第6(2)條發出的指示,而不遵從該指示內的任何規定,即屬犯罪。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