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的地位
第5條
委員會並非政府的僱員或代理人,亦不享有政府的任何地位、豁免權或特權。
最低工資條例 第5條
委員會的地位
委員會並非政府的僱員或代理人,亦不享有政府的任何地位、豁免權或特權。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