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證據條例 第3條

證據條例 第3條

第3條

在因通姦而提起的任何法律程序中的證人,不論該證人是否該法律程序的一方,不得因任何問題傾向於顯示他或她曾就通姦有罪而可免回答該問題。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VI部 — 定罪及特權中閱讀 →

閱讀官方原文 ↗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