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246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246號
- 公訴人
-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佳和興實業有限公司
- 被告
- 兼代表人
- 蔡文瑞
- 被告
- 黃四吉
-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 林松虎律師
林明毅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02年度偵字第984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3年1月2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院第九法庭,恢復由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
理由
本件追加起訴之事實,與檢察官原起訴之一部份有相互牽連,經評議後認為應一併更為妥適之處理,故裁定再開辯論,並指定並續行準備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