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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246號

違反政府採購法刑事裁判日期 102 年 12 月 30 日

法官黃玉齡黃士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2年度訴字第1246號

公訴人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
佳和興實業有限公司
被告
兼代表人
蔡文瑞
被告
黃四吉
上一人選任辯護人
林松虎律師

      林明毅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政府採購法,經檢察官追加起訴(102年度偵字第984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辯論,並指定民國103年1月2日上午10時30分,於本院第九法庭,恢復由受命法官行準備程序。

理由

本件追加起訴之事實,與檢察官原起訴之一部份有相互牽連,經評議後認為應一併更為妥適之處理,故裁定再開辯論,並指定並續行準備程序。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0 日

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 葉明松

法 官 黃玉齡

法 官 黃士瑋

中 華 民 國 102 年 12 月 30 日

書記官 蕭雅馨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1246號於民國 102 年 12 月 30 日裁判,案由為違反政府採購法,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