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06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2年度重家繼訴字第14號

分割遺產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7 月 20 日

法官沙小雯

原告
林源成
訴訟代理人
楊振裕律師
複代理人
鄭絜伊律師
被告
劉吳素桂
兼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劉東澄
訴訟代理人
康春田律師
訴訟代理人
林見軍律師
被告
劉建志
被告
劉淑芬
上一人法定代理人
鍾士群
被告
劉美伶
被告
被告劉建志
被告
、劉淑芬、
被告
劉美伶共同
訴訟代理人
呂奕賢律師
被告
賴林秋霞

林源興

劉秋菊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割遺產事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相符。

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0 日

家事庭 法 官 沙小雯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7 月 20 日

書記官 張良煜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2年度重家繼訴字第14號於民國 115 年 07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分割遺產,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