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第36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36號
- 原告
- 垣鉐企業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簡美珠
- 訴訟代理人
- 歐陽志宏律師
- 複代理人
- 郭季榮律師
- 被告
- 新泉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吳竹山
- 訴訟代理人
- 陳正男律師
龔盈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建字第36號
龔盈瑛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工程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帶「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4年度建字…」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