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106年度訴字第617號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617號
- 原告
- 陳吳玉秋
- 訴訟代理人
- 葉錦郎律師
- 被告
- 瑞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姜志忠
上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郭佳瑛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訴字第617號
上當事人間請求確認董事委任關係不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民事第二庭法 官 郭佳瑛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