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3年度朴小字第106號
- 原告
- 即反訴被告
- 雲龍國際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昊龍
- 訴訟代理人
- 許雅貞
- 被告
- 即反訴原告
- 文苑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通義
- 訴訟代理人
- 江堃宏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買賣價金事件,本院於民國113年10月15日言詞辯論終結,原定於113年10月31日上午11時宣判,惟因遇康芮颱風來襲,停止上班,因此,依民事訴訟法第159條規定,延展宣判期日為113年11月1日上午10時宣判,特此裁定。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朴子簡易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