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鳳山簡易庭110年度鳳保險小字第1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鳳保險小字第1號
- 原告
- 富邦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羅建明
- 訴訟代理人
- 蕭育婷
- 訴訟代理人
- 張瓊文
- 被告
- 朋飛科技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林威儒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保險費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給付保險費事件,本院於民國110 年4 月26日辯論終結,原定於同年5 月21日下午4 時宣判。茲因尚有應行調查及辯論之事項,爰再開辯論,並定於110 年6 月28日下午2 時17分在本院鳳山簡易庭第二法庭言詞辯論,特此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