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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監簡字第8號

監獄行刑法行政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20 日

法官陳裕涵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行政訴訟裁定     110年度監簡字第8號

抗告人
楊豐睿

上列抗告人因監獄行刑法事件,抗告人不服本院民國110年7月28日本院110年度監簡字第8號裁定,提起抗告,應依行政訴訟法第98條之4規定徵收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茲命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繳,如逾期未繳,即駁回抗告,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0  日

         行政訴訟庭 法 官 陳裕涵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20  日

               書記官 洪美雪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110年度監簡字第8號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20 日裁判,案由為監獄行刑法,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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