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台灣雲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01年度虎交簡附民字第6號
- 原告
- 楊心羭
- 被告
- 林政祥
- 被告
- 林松欽
- 被告
- 正通水電有限公司
- 兼上一被告
- 法定代理人
- 張碧珠
上列被告因民國101 年度虎交簡字第23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101年度虎交簡附民字第6號
上列被告因民國101 年度虎交簡字第23號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 條第1 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