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95年度附民字第22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5年度附民字第22號
- 原告
- 甲○○
- 原告
- 庚○○
- 被告
- 己○○
戊○○
辛○○
丙○○
(現另案於臺灣士林看守所羈押中)
乙○○
丁○○
上列被告等因95年度易字第82號恐嚇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95年度附民字第22號
戊○○
辛○○
丙○○
(現另案於臺灣士林看守所羈押中)
乙○○
丁○○
上列被告等因95年度易字第82號恐嚇案件,經原告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查其內容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