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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15年度訴字第82號

塗銷抵押權登記民事裁判日期 115 年 04 月 22 日

法官蔡仁昭

原告
羅素華
訴訟代理人
陳敬穆律師
訴訟代理人
楊家寧律師
訴訟代理人
莊銘有律師
複代理人
吳慈林律師
被告
賴進鎰
被告
賴陳鳳甚
被告
賴玉龍
被告
賴玉麟
被告
賴玉菁
被告
賴子豪
兼上一人
訴訟代理人
李月娥
被告
賴湘陵

賴玉麒

賴勝國

廖賴麗珠

林瓊玉

賴偉傑

賴韋如

賴玉芬

賴玉芳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塗銷抵押權登記事件,本院於民國115年4月1日言詞辯論終結,判決如下:

主文

一、被告應將原告所有坐落宜蘭縣○○鄉○○段000地號土地上如附表一所示之抵押權登記予以塗銷。

二、訴訟費用由被告連帶負擔。

事實及理由

壹、程序方面:被告賴進鎰、賴陳鳳甚、賴玉龍、賴玉麟、賴玉菁、賴湘陵、賴勝國、廖賴麗珠、林瓊玉、賴偉傑、賴韋如、賴玉芬、賴玉芳經合法通知,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經核無民事訴訟法第386條各款所列情形,爰依原告之聲請,由其一造辯論而為判決。

貳、實體方面:

一、原告主張:兩造前因分割共有物訴訟,經本院110年度訴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命以原物為分配,且原告應補償被告新臺幣(下同)101萬4,590元(下稱系爭補償金)。原告辦理分割登記時因被告尚未領取系爭補償金,故所取得坐落宜蘭縣○○鄉○○段000地號土地(下稱系爭土地)上同時登記有如附表一所示之法定抵押權。而目前原告已將系爭補償金以本院115年度存字第72號提存事件為被告辦理清償提存完畢。是上開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已因清償而消滅。為此,爰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塗銷系爭土地上如附表一所示之抵押權登記等語。

二、被告林月娥、賴玉麒則辯稱由法院依法判決等語,並聲明請求駁回原告之訴。其餘被告則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何聲明或陳述。

三、得心證之理由:

㈠原告前述主張,兩造前因分割共有物訴訟,經本院110年度訴字第438號民事判決,命以原物為分配,且原告應補償被告系爭補償金。原告辦理分割登記時因被告尚未領取系爭補償金,故所取得系爭土地上同時登記如附表一所示之法定抵押權。而目前原告已將系爭補償金額以本院115年度存字第72號提存事件辦理清償提存完畢等情,業據原告提出本院110年度訴字第438號民事判決、系爭土地登記謄本、存證信函及本院115年度存字第72號提存書可憑,且為被告所不爭執,堪信屬實。

㈡按為不動產分割者,應受補償之共有人,就其補償金額,對於補償義務人所分得之不動產,有抵押權,民法第824條之1第4項定有明文。次按,所有人對於妨害其所有權者,得請求除去之,民法第767條第1項中段定有明文,是不動產如存有不應繼續存在之抵押權,其物之所有權完整即受有妨害,所有人自得依上開規定,行使所有物除去妨害請求權,請求登記之抵押權人塗銷該抵押權之登記。查附表一所示之法定抵押權已因清償而消滅,該抵押權設定登記之存在,對於原告所有之系爭土地所有權之完整性及價值,顯然有所妨害,原告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塗銷附表一所示之抵押權登記,洵屬有據,應予准許。

四、綜上所述,原告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規定,請求被告塗銷系爭土地上如附表一所示之抵押權,為有理由,應予准許。

五、訴訟費用負擔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85條第2項。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2  日

         民事庭 法 官 蔡仁昭

附表 / 起訴書(原樣呈現)
附表一:        
土地坐落 面積 所有權人 權利範圍 抵押權人 抵押權登記內容 宜蘭縣○○鄉○○段000地號土地 385.15平方公尺 羅素華 1分之1 賴進鎰、賴陳鳳甚、賴玉龍、賴玉麟、賴玉菁、李月娥、賴子豪、賴湘陵、賴玉麒、賴勝國、廖賴麗珠、林瓊玉、賴偉傑、賴韋如、賴玉芬、賴玉芳  權利種類:普通抵押權 登記原因:法定 登記日期:114年4月7日 債權額比例:公同共有0000000分之0000000 擔保債權總金額:0000000元 擔保債權種類及範圍:擔保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0年度訴字第438號判決共有物分割事件所生之應受領金錢補償金額 設定權利範圍:38515分之38299 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羅素華,債務額比例全部 設定義務人:羅素華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如對本判決上訴,須於判決送達後2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如委任律師提起上訴者,應一併繳納上訴審裁判費。
中  華  民  國  115  年  4   月  22  日
              書記官 謝宗佑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115年度訴字第82號於民國 115 年 04 月 22 日裁判,案由為塗銷抵押權登記,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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