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宜蘭簡易庭九十三年度宜交簡附民字第五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宜交簡附民字第五號
- 原告
- 鄭富豪 住台北縣○○市○○路○段○○巷○○號
- 原告
- 陳斐琦
- 被告
- 游忠儒
當事人間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該事件繁雜,
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規定,裁定移送
本院民事庭。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三年度宜交簡附民字第五號
當事人間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茲因該事件繁雜,
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第一項規定,裁定移送
本院民事庭。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宜蘭簡易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