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2 分鐘讀完 全文 720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2年度民專上字第56號

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智財裁判日期 104 年 08 月 12 日

法官蔡惠如蔡如琪林秀圓

上訴人
旭丞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徐靖桓(原名徐玉麟)
訴訟代理人
蕭富山律師
訴訟代理人
廖郁茹律師
訴訟代理人
壽邇任律師
複代理人
陳群顯律師
參加人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法定代理人
王美花
訴訟代理人
楊坤忠
被上訴人
宸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兼法定代理人
陳鴻隆
共同訴訟代理人
劉法正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孫德沛律師
共同訴訟代理人
受告知人 雷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陳鴻隆

上列當事人間侵害專利權有關財產權爭議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並指定民國104 年9 月1 日上午9 時30分,在本院第2 法庭行言詞辯論。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2  日

審判長法 官 蔡惠如

法 官 蔡如琪

法 官 林秀圓

中  華  民  國  104  年  8   月  13  日

書記官 王英傑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判決書全文與相關法規連結,AI 摘要無法取代原文閱讀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判決

帶「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2年度民…」去 AI 深度解析——快速問一鍵直送,或帶完整內容讓回答更精準

⚡ 快速問(一鍵直送)
📋 帶完整內容(複製後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