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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智慧財產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民專訴字第90號

專利權權利歸屬等智財裁判日期 107 年 11 月 28 日

法官黃珮茹

上訴人
即原告
聲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袁炎偉
法定代理人
被上訴人即
被告
宋家驥

上列當事人間因本院106 年度民專訴字第90號專利權權利歸屬等事件,上訴人提起上訴,核其上訴聲明訴訟標的金額為新臺幣(下同)1,650,000 元,應徵第二審裁判費26,002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 條第2 項前段規定,限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正本5 日內,如數向本院補繳裁判費,逾期即駁回其上訴,特此裁定。

智慧財產法院第三庭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如不服本裁定關於核定上訴利益部分,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 元;命繳納裁判費部分,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

法 官 黃珮茹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11  月  29  日

書記官 鄭楚君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06年度民專訴字第90號於民國 107 年 11 月 28 日裁判,案由為專利權權利歸屬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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