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臺灣基隆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3年度簡上字第82號損害賠償·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3 月 07 日法官姜晴文上訴人謝明潭被上訴人北都汽車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許志寬被上訴人呂慕晨(原名呂玉珠)被上訴人周欽賢上三人共同訴訟代理人傅宏達上列當事人間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