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99年度訴字第375號
- 原告
- 德能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代表人
- 洪水松
- 訴訟代理人
- 方金寶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蔡嘉昇 律師
- 訴訟代理人
- 曾光敏 會計師
- 被告
- 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
- 代表人
- 許春安 局長
- 訴訟代理人
- 劉美玲
施秀瓊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99年度訴字第375號
施秀瓊
上列當事人間營利事業所得稅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