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2 分鐘讀完全文 69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1102號

損害賠償刑事裁判日期 114 年 08 月 08 日

法官蔣文萱林怡姿吳俞玲

原告
黃婉貞
原告
陳盈穎
原告
陳蓉蓉
被告
邱翔舜
被告
上緯工程有限公司
被告兼法定代理人
楊雯蘭
被告
何冠瑤
被告
光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兼法定代理人
謝忠和

上列被告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案件(112年度訴字第593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8 日

刑事第十庭 審判長法 官 蔣文萱

法 官 林怡姿

法 官 吳俞玲

中 華 民 國 114 年 8 月 12 日

書記官 許孟葳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1102號於民國 114 年 08 月 08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