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三九九號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三九九號
- 公訴人
-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
- 被告
- 乙○○
- 指定辯護人
- 甲○公設辯護人 丁○○
- 被告
- 丙○○
- 選任辯護人
- 鄭國安
吳麗珠
陳炳彰
右列被告因貪污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八十九年度訴字第二三九九號
吳麗珠
陳炳彰
右列被告因貪污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第五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