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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0年度上字第61號

損害賠償等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17 日

法官李育信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字第61號

上訴人
吳展生
訴訟代理人
葉凱禎律師
訴訟代理人
曾嘉雯律師
被上訴人
吳順陽
被上訴人
謝佳蓉
共同訴訟代理人
王維毅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六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

法 官 李育信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賴梅琴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0年度上字第61號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17 日裁判,案由為損害賠償等,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