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1 分鐘讀完全文 404
法律人 LawPlayer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73號

債務人異議之訴民事裁判日期 110 年 08 月 17 日

法官李育信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民事裁定     110年度上易字第73號

上訴人
張祐禎
訴訟代理人
張榮作律師
被上訴人
富邦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洪主民

上列當事人間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民事第六庭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件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

法 官 李育信

中 華 民 國 110 年 8 月 17 日

書記官 賴梅琴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

  1. 臺灣高等法院 高雄分院110年度上易字第73號於民國 110 年 08 月 17 日裁判,案由為債務人異議之訴,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資料來源:司法院公開裁判書)。
  2. 本頁為司法院公開裁判書全文之整理呈現,非官方前科紀錄;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資料為準(LawPlayer 整理)。
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本頁全文逐字來自司法院公開資料,可開新分頁核對官方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