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羅東簡易庭九十二年度羅交簡附民字第四號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二年度羅交簡附民字第四號
- 原告
- 甲○○○
- 被告
- 乙○○
- 被告
- 豐運貨運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理人
- 丙○○
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 灣 宜 蘭 地 方 法 院 刑事庭

資料來源:司法院裁判書系統
臺灣宜蘭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九十二年度羅交簡附民字第四號
右列被告因過失傷害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件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爰依刑事訴訟法第五百零四條一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臺 灣 宜 蘭 地 方 法 院 刑事庭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司法院原始裁判書為準。